定義 | ||
融資租賃可視為一種中長期的信用工具,用以購買租賃資產,如機械設備與船舶飛機等動產設施,租賃公司(仲利國際)擔當出租人,根據承租人選擇的租賃資產與供應商,替承租人墊付貨款予供應商,並出租租賃資產予承租人,承租人則在租賃期間內分期支付租金予出租人。在租賃期間內,租賃資產所有權為出租人所有,而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。至租賃期滿,承租人款項支付完畢並履行租賃契約後,租賃資產之所有權將歸予承租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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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對客戶的好處 | ||
租賃款可認列為企業費用支出。
避免資本支出佔用銀行額度,增加資金調度彈性。
長期及固定之租賃款使得企業成本及預算控制簡單化。
進口設備可代為開狀進口,解決海外購置設備問題。
快速及簡便申請程序,以滿足客戶時效之需求。
對抗通貨膨脹及避免企業預算不足之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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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(承租人) | ||
個人
企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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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資產 | ||
運輸設備.
機械設備及生產線.
工程設備.
辦公設備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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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期限 | ||
具体的租賃期限根據客戶的租賃需求及本公司之授信政策。租賃期限一般從2年至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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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率 | ||
以越盾或美金不同幣別的固定或浮動利率計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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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提資料明細 | ||
法律文件
- 營業執照
- 稅籍證明
- 公司章程
- 公司章登記證明
財務狀況文件
- 最近三年之財務報表
- 近二年每月報稅資料
- 近六個月銀行對帳單
租賃申請相關文件
- 租賃申請書(以本公司所提供之附件格式)
- 固定資產明細(含帳面價值及折舊)
- 租賃設備供應商之訂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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